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长期招聘博士(后)研究生的通知-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机构设置
  • 职能部门
  • 党群部门
  • 学院设置
  • 校办企业
  • 内设机构
  • 附属医院
  • 人才培养
  • 教学管理——教务处
  • 教育管理——学生处
  • 科研服务
  • 科研动态
  • 科研政策
  • 科研平台
  • 懿创技术转移中心
  • 办事指南
  • 人事管理
  • 人事制度
  • 人事动态
  • 人事招聘
  • 师资队伍
  • 招生就业
  • 招生网
  • 招生工作
  • 就业网
  • 就业工作
  • 招生咨询
  • 24365就业平台
  • 职教集团
  • 校园文化
  • 校园风光
  • 团学活动
  • 附属医院
  • 附属第一医院
  • 非直管附属医院
  • 服务大厅
  • 校园地图
  • 流程手续
  • 校历
  • 文件下载
  • 战疫医专人
  •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长期招聘博士(后)研究生的通知

    日期:2021-11-17   来源:    作者:曹中立   编辑:曹中立   审核:   发布:   点击:
    审核
    发布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长期招聘博士(后)研究生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长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生。

    一、招聘计划 

    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博士(后)研究生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择优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需要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6.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

    7.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学校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 报名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完成,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下载《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博士(后)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博士(后)研究生信息一览表》(附件2),如实填报后提交至指定邮箱完成网上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博士(后)研究生+岗位+姓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长期

    电子邮箱:cqyygz_rsc@163.com 

    (二)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学校适时电话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考核时间。通过考核合格者,学校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联系部门和联系人

    联系部门: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宫老师

    联系电话:023-61969023

    七、本通知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后)研究生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博士(后)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博士(后)研究生信息一览表

    附加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 附件【附件2.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上一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软件正版化流标公告

    下一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渝ICP备1100780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345号

    联系方式:61969012(党政办)61969001(招生办)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